- 单位:上海学育科教设备有限公司
- 地址: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工业区
- 电话:021-66250087
- 传真:021-66250097
- 手机:13918131012(微信同号)
- Q Q:398025593
- 邮箱:398025593@qq.com

创伤救护实训台
一、概述:
创伤:主要是各种外力或者机械因素接触人体以后对人体的器官、组织造成的一种损害。在日常生活中,常见的创伤有切割伤、离断伤、擦伤或者是功能障碍、出血等。另外,它在急诊中也是比较常见的,同时也是造成青壮年死亡或者伤残的第一大危险因素。
创伤急救:是急诊医学、急救护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,反映了现代医学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。
二、创伤急救原则:
1、基本原则
(1)要有整体观念,对创伤部位要仔细检查,对全身都要进行检查以避免有遗漏。
(2)先救命后包扎的原则,对创伤患者要先检查其生命体征,对呼吸、心跳停止的患者应及时采取心肺复苏,先挽救患者生命,后对伤口进行处理。
(3)对伤口包扎要遵从适合的顺序,一般在伤口包扎的时候先包扎头部,再包扎胸部、腹部,最后是四肢。
2、生命支持治疗
(1)呼吸道管理:急救时应迅速除去堵塞气道的各种因素,保持气道通畅;
(2)心肺复苏:对多发伤患者如伴有胸骨骨折、多发肋骨骨折、血气胸、心脏压塞、心肌破裂,可开胸心脏挤压;
(3)抗休克治疗:多发伤患者大多伴有低血容量性休克(宜取中凹体位,头、躯干抬高20~30°,下肢抬高15~20°。)
3、急救措施
严重创伤治疗与诊断同时进行,其中,威胁患者生命最主要是失血和颅脑损伤。
(1)以颅脑损伤为主的患者则应首先输入甘露醇溶液降低颅压,然后再完善各项检查;
(2)以失血为主的患者,如实质性脏器破裂:血管损伤、骨盆或长骨骨折等,要立即快速补液、液体复苏;
(3)各部位的创伤视为一个整体,根据伤情的需要从整体的观点制定抢救措施、手术顺序及器官功能的监测与支持,切不可将各部位的损伤孤立。
三、创伤急救检伤顺序:
1.简要询问病史,了解伤情。
2.监测生命体征,判断有无致命伤。
3.按照“CRASHPLAN”顺序检查,以免漏诊。其含义为 :
C—心脏(cardiac)、R—呼吸(respiration)、A—腹部(abdomen)、S—脊柱(spine)、H—头部(head)、P—骨盆(pelvic)、L—四肢(limb)、A—动脉(arteries)、N—神经(nerves)。
4. 创伤初级评估
A 气道(Airway):判断气道是否通畅,呼吸道无梗阻。
B 呼吸(Breathing):呼吸是否正常,有无张力性气胸或者开放性气胸、连枷胸。
C 循环(Circulation):有无体表或者肢体的活动性大出血,血压的估计。
D 神经系统障碍情况(Disability):观察瞳孔大小、对光反射、肢体有无瘫痪、尤其注意高位截瘫。
E 充分暴露(Exposure):充分暴露伤员的各部位,以免遗漏危及生命的重要损伤。
四、创伤救护实训台基本配置:
|